十三年多的时间里,长春市民张女士一直在长春老韩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工作,6月18号那天,她正在做香肠的灌装及包装的过程中,自己的手被意外卷进包装香肠的卡扣机里,造成了食指完全离断伤,手指头折了半截。
虽说公司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但是张女士及家人认为,她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少了一根手指对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甚至整个家庭都是有很大影响,所以她认为应当拿到工伤赔偿金。但是在寻求理赔的过程中却遭到了用人单位的一拖再拖。
8.6
《第1报道》记者陪同张女士的女儿一同来到了长春老韩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反复沟通的结果是相关负责人拒绝与记者见面。
8.7
长春老韩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了张女士的女儿,双方见面并配合填写了工伤认定申请表。
8.9
记者从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口中得知,他们已经收到了长春老韩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递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目前正在审核过程之中。
8.12
记者与张女士的女儿再次配合公司递交了母亲的相关资料。
8.13
张女士的女儿收到了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之后,一个新疑点出现了。
“我妈妈是2006年4月2号入的职,
整整抹去了13年的工龄”
发现信息有误之后,她与长春老韩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沟通过多次,但对方始终含糊其辞,不予正面解释,要等领导回到长春再详细解释此事。
入职的时间如此大幅度的改动
初衷究竟是什么呢?
当中存在什么猫腻呢?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8月14号,记者陪同张女士的女儿来到了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工作人员表示,2010年3月16号,长春老韩头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只给张女士做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多年以来,一直没有如数缴纳工伤保险金。随后,记者又来到了长春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根据张女士的身份信息,系统显示没有该人员对应的信息。
对于这种情况,律师表示,虽然用人单位没有给张女士缴纳相关保险,无法通过国家工伤保险基金给予工伤理赔,但她仍然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