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由评审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2.申请者可在2月15日后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3.一、录取标准 (一)考试语种为德语、法语、日语、西班牙语、俄语的考生,统测语文成绩合格者拟录取。
4.(二)考试语种为英语的其他考生,按照简章规定录取。
5.口试面试成绩低于12分的不予录取。
6.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内容为:语文笔试、英语笔试、英语口试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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