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怎么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 2013年10月22日 00时00分 来源: 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字体: 大 中 小 】 一、借款人(主借款人及共有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

一、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也称公积金,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工作单位缴存的长期住房储备金。住房公积金具有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缴纳不低于职工个人缴纳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不论职工自己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是职工所在工作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均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申请人发放的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中有哪些常见问题

(1) 贷款资格。也就是否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 贷款金额。也就是能贷多少钱?

(3) 贷款期限,也就是能贷多长时间?

(4) 贷款利率。也就是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5) 还款方式与月还款额。也就是怎么偿还贷款,每月偿还多少钱? 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有哪些条件

(1) 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账户,开户 1 年以上并且连续 12 个月足额缴存(近期);

(2) 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在烟台缴存或户口为烟台所属县市区;

(3) 目前在缴存状态;

(4) 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

(5) 贷款人及配偶名下征信报告必须良好,《个人征信报告》显示信息存在连续三期(含)或累计 6 期(含)及以上逾期记录的(含贷款、贷记卡,不含卡费、年费等)如因卡费年费需要银行提供证明和还款账单;

(6) 所购住宅交易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土地性质为出让,且有土地终止日期(借款人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的剩余年限);

(7) 自 2020 年 10 月 28 日起,取消青岛、威海、潍坊、日照四市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条件限制。四市缴存职工与本市缴存职工享有同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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