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及全体师生: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校历9-12周继续按照《关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西南石大教〔2020〕5号)要求实施在线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1-8周已开课且尚未结课的课程,9-12周继续按照课程表实施在线教学,9-12周新开课的课程按课程表安排组织实施在线教学,并适当做好13周及以后开课课程的在线教学准备工作;实验、实习及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类课程仍按“西南石大教〔2020〕5号”要求执行。第13周及以后是否继续实施在线教学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 1-8周已开展在线教学的教师,请尽快完善9-12周的在线教学实施方案;9-12周开课课程的任课教师,应尽早制定在线教学实施方案,熟悉在线教学平台和教学方式方法,做好在线教学正式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 在线教学期间授课结束的课程,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调整考核方案,采用如论文、调研报告、大作业、在线口试等方式进行考核。若调整考核方案,各开课单位应将调整后的考核方案于开考前2周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即可执行;若采用笔试、机考等集中性方式考核则推迟至学生返校后进行。
4. 在线教学期间的教学资料,仍按“西南石大教〔2020〕5号”的相关要求提供。任课教师也可积极从其他渠道获取相关资源用于在线教学。
5. 教学评估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络与信息化中心负责提前组织对9-12周首次开展线上教学的教师进行在线教学技术培训,确保任课教师掌握在线教学的方式方法和操作规范,为在线教学做好准备。
6. 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实本单位9-12周的开课课程,组织相关任课教师做好在线教学的准备工作,并将9-12周新开课课程的在线教学情况统计表(附件请在学校官网下载)于4月20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教务处汇总后于4月21日前在教务处网站公布9-12周新开课的在线教学课程联系群。
7. 各教学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在线教学质量监控,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态和效果,确保在线教学质量。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