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低的项目为医疗检查项目和检验项目两大类。其中,DR、磁共振、彩超下调 10%;检验项目中的血液一般检查 (16 项)及尿液一般检查 (11项) 下调50%,其他检验项目下调 10%;CT 检查项目下调10%,并取消加层收费(双源 CT进行心脏冠脉血管、肺动脉高压检查最多允许收取100层加层费用除外)。
调高的项目为专家门诊诊查费、一般检查治疗费、临床诊疗费、中医诊疗费四大类。其中,门诊专家诊查费按知名专家50元、主任医师 40 元、副主任医师 30元进行调整;一般检查治疗费中的临床诊疗、临床穿刺及手术项目和中医类(含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针刺、灸法、推拿、中医外治法、中医肛肠治疗及中医综合)项目调高 20%。女性生殖器及孕产妇治疗、新生儿治疗项目调高约26%。
涉及全市42家医疗机构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涉及以下42家医疗机构: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贵州航天医院、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中医院、遵义市传染病医院、遵义市第五人民医院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遵义市荣誉军人康复医院、遵义市精神病医院、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红花岗区口腔医院、红花岗区骨科医院、红花岗区精神病专科医院、汇川区人民医院、遵义康复医院、遵义市务川精神病医院,播州区、湄潭县、凤冈县、务川县、余庆县、绥阳县、正安县、桐梓县、仁怀市、习水县、赤水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道真县人民医院。
价格调整从2月1日起实施
遵义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2月1日。
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门诊专家诊查费由三大医保分别支付 50%、个人承担 50%,其余项目均纳入三大医保支付目录,按照三大医保现行政策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