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南阳师范学院2020年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物与医药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生物与医药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等能力,能够在生物技术、医药、食品、发酵、精细化学品、能源、环境保护等行业从事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和研究方向
招生规模:计划招收全日制研究生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
研究方向:微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特色动植物种质创新与遗传改良、生物质能源、水质安全与生态保护、细胞与分子遗传工程、基因工程疫苗与动物疾病诊断、药物及中间体绿色合成工艺与技术、药物分析与技术、天然药物与药物新型分离技术、医学图像处理等。
三、报考条件
t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t(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t(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t(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t(四)报考人员本科或专科(同等学力)学科背景限于生物、化学、农学、林学、计算机、医学等学科专业。
t(五)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tt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t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t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毕业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五、资格审查
t学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t(一)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tt(二)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tt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七、考试科目
t专业类别代码及名称:086000 生物与医药
tt初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38生物化学④801普通生物学或802有机化学
tt复试科目: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注: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①细胞生物学②酶工程原理与技术)
tt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生物化学、普通生物学、有机化学为我校自主命题。
八、复试、调剂和录取
t(一)复试
tt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0年3月底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及复试录取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
tt(二)调剂
tt学校根据报考情况对招生专业做出是否调剂的说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tt(三)录取
tt复试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九、学制和学位授予
t我校生物与医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t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优惠政策
t(一)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7000元/生?学年。为保证学生安心学习,学校特设立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7000元/生?学年,覆盖面100%,用于冲抵学费。
t(二)学习期间,学校提供生活补助9000元/生?学年,每年平均10个月发放。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按学期发放。
t(三)其他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0000元;2.省级奖学金8000元;3.南阳师范学院奖学金1000元。总覆盖面70%左右。
t(四)住宿费900元/生?学年。
t(五)学校每年为每生提供科研费3000元。
t(六)为鼓励研究生积极从事科研创新,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每项提供研究经费5000-8000元,每年10-15项。
t(七)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
t(八)学校每年择优选派部分研究生到国外进行3-6个月专业实习、交流。
十一、其他
t(一)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tt(二)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
tt(三)本内容如与教育部相关政策不符,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81
联系部门: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525367 0377-63525369 0377-63525107 0377-63525350 0377-63525153 1367389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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