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文件精神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小组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1.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复试工作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我院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2.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我校考生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且达到报考学院(中心)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二)专业招生计划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专业拟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如下:

1. 专业拟招生计划共计267人:

01全日制方向42人;

02非全日制方向225人。

2. 复试人数共计322人:

01全日制方向52人;

02非全日制方向:270人。

专业拟招生计划及进入复试名单请查看研究生院通知《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及专业招生计划》。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1. 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考生网络远程复试,专家现场集中考核的方式。

2.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部分。

3. 复试分为16小组,每小组复试教师5人。

4. 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等,采取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外国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

5. 专业综合测试、外国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实行量化打分,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考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70%+外国语测试×20%+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

三、复试流程及要求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研究生复试时间定于2022年3月27日举行。考试正式开始前20分钟第一位面试考生进行复试连线,请提前在线进行准备。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将于2022年3月24日分方向召开考生视频会议(腾讯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 非全日制考生视频会议,召开时间:3月24日18:00,会议ID:664 615 112,会议密码8735;

2. 全日制考生视频会议,召开时间:3月24日20:00,会议ID:587 205 279,会议密码8709。

视频会议详细讲解复试流程,宣读《复试考场规则》,采用远程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位考生的复试小组、复试顺序和复试时间。请考生提前15分钟入场签到。因网络会议室人数有上限,每位同学限一个机位入场。入场后请修改姓名为:考生编号后4位+姓名,比如“0001+张三”。

(一)网上缴费

1. 缴费时间:截止3月22日下午17:00

2. 缴费方式:登陆“西南财经大学缴费平台”或关注“西南财经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复试费用为120.00元/人。

3. 缴费程序:请查看“2022年研究生复试费网上缴费操作说明”。(附件)。

4. 缴费咨询电话:028-87092722(赵老师)

(二)资格审查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及我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安排有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逾期未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考生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清晰拍照):

1. 提交时间:3月23日下午17:00前

2. 提交方式:将所有材料按照以下1-6的顺序合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文档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考生编号-考生姓名”,例如:工商管理-106510020205001-张三。并发送至fszg027@swufe.edu.cn。具体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

(3)诚信复试承诺书;

(4)学历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调查表。

备注1:【境外学历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

备注2:上述材料(2)、(3)、(6)下载地址如下:

https://yz.swufe.edu.cn/web/info/1009/2114.htm

(三)复试准备

1. 硬件准备

一台带有摄像头、麦克风、扬声器的电脑,一部带有摄像功能的手机或平板电脑。电脑作为主机位,从正面拍摄;手机或平板电脑作为辅机位从考生侧后方拍摄。

2. 网络准备

考生需具备有线宽带、无线宽带、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并确保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3. 环境准备

考生应选择独立、无干扰场所作为复试考场。除可准备一支笔和一张A4空白纸张外,可视范围内不能存放书刊、资料和电子设备等。

4. 平台准备

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采用华为“WeLink”,考生要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前按报考学院(中心)的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Welink安装和相关操作可查看《西南财经大学网络远程复试操作说明(考生版)》(点击查看)。

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安装和相关操作可点击查看使用手册(点击查看)。

考生现在的手机号码变更,与网报时填写的号码不一致,请发送更改申请至邮箱yzb@swufe.edu.cn,说明理由并附上身份证和准考证。

5. 安装调试

(1)主机位调试:考生本人正对设备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面部、上半身在画面中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等。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得中途离场。

(2)辅机位调试:摄像头从考生侧后方45°、1-2米处拍摄,需全程清晰显示考生和主机位屏幕。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音、录屏、直播、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复试过程中,辅机位麦克风和扬声器保持静音,仅开启摄像头功能。

6. 电话畅通

复试前,我院主要通过拨打考生报考时填报的手机号码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并通过WeLink平台与考生进行视频连线,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四)复试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包括专业综合测试(不超过15分钟)、外国语测试(不超过3分钟)、思想政治理论测试(不超过2分钟)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超过1分钟)。

四、复试纪律

1.请考生提前认真阅读《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

2. 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 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以任何方式发布、泄露与考试相关的内容。

4.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西南财经大学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及本细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和初试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和复试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外国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和复试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以及外国语测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参与统考考生排序。

(二)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三)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拟录取的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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