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化适时动态调整。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符合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标准条件的,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查看更多天津本地便民信息、免费优惠信息、旅游攻略、办事指南...您可以点击右上角关注头条号。

好消息!好消息!
近期,天津市出台职称评定新规
部分人才可直接取得对应职称
减少重复评价

日前,
天津市人社局下发
《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
《通知》提出,
要有效衔接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减少重复评价,
并明确了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具体对应关系如下:
一、通过全国统一考试,
取得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
专业技术人才,
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化适时动态调整。





二、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
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
原有职业资格继续有效,
且可按相关规定对应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

三、对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人才,
用人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等情况,
直接聘任相应职称,
不再换发我市职称证书。
符合晋升高一级别职称标准条件的,
可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直接申报评审或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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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人社局网站、天津广播
▌编辑: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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