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9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报考指南」2019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9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t一、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

t(一)年龄计算

t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系指1983年9月23日至2001年9月26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其计算方法照此进行。

t(二)工作年限计算

t1、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如: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2019年9月30日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满2年。

t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t2、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t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t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t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或单位出具证明的工作起始时间算起。

t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t3、军队的工作经历、服役经历,均可视为工作经历。

t二、关于学历、专业等报名条件问题

t(一)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16∶00)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未取得的不予报名。

t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4〕96号)文件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可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层次报考符合相关条件的岗位。

t(二)报考条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资格,系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和条件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各市专为民营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评审的职称。专业类别划分参照《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

t(三)取得党校学历人员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t(四)学历证书上专业带有括号注明专业方向的,括号内或括号外的专业方向都可用于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t全日制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生,其第二学位证书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t(五)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t三、关于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问题

t(一)资格条件要求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4、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

t(二)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的人员或者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地区)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不需要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符合其他应聘条件即可报考。

t(三)资格条件要求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须取得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

t四、关于笔试科目的问题

t(一)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名称和内容相同,具体类别详见《岗位表》中“笔试类别”。

t(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t五、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t(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t(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t(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t六、关于户籍限制和生源的问题

t(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16:00)之前为淮安市户籍。

t(二)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县、县管体制区或市辖区(县管体制区除外)的岗位。其中:“县”包括金湖县、盱眙县、涟水县;“县管体制区”包括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市辖区”包括清江浦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江苏省苏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t七、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t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聘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姓名、号码必须要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姓名、号码一致。

t八、关于回避的问题

t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t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t考生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岗位。

t九、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t《公告》对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都有明确要求(详见《岗位表》)。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9月28日09:00—12:00。

t十、关于报名系统“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的填写问题

t“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为网报信息必填项,所有人员须如实填写,下列人员还须说明相关情况:

t1、报考岗位要求通过司法考试(A)、大学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方面条件的,考生须在网络报名系统“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中注明相关情况。

t2、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须在网络报名系统“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注明在XX县区XX乡镇(街道)XX村(社区)的XX年大学生村官,聘期满XX年考核合格,现是否在任(续聘)。

t3、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考生简历及其他说明信息”栏中注明“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或军人配偶等详细情况。

t十一、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t(一)资格初审: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t(二)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t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t1.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t2.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t①有户籍要求的应聘人员和按政策性安置条件应聘的人员还应提供户口簿(淮安生源考生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相关证明。②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③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的证明。④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t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t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t十二、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t(一)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考试笔试费用100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9月27日16:00前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t(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完考试后,凭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于2019年10月28日—10月30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登记手续,退还笔试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未补报其它岗位的已缴费人员,亦可在此时间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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