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学考研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
2、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3、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4、考研的其他规定
5、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评卷工作原则上由招生单位负责,组织管理工作参照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评卷管理体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实施
6、各招生单位在评卷结束后,应将自命题科目的成绩上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