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1月12日9∶00-1月18日16∶00
2、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定向考录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5、(四)报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按照《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要求执行
6、(五)社会人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不受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