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换句话说就是,即使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政策能落实,老师和公务员的年总收入差距仍然很大!如果政策原文能改成“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总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年平均总收入”的话,相信很多教师都会心服口服
2、第三,“平均工资”的表述会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教师中的“低收入”群体同样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因为职称、职位等原因,教师间的工资和年总收入差距悬殊
3、有的一月上卡工资五六千,而有的每月上卡工资却只有两千多
4、以往普调工资时基本都是工资高的教师比工资低的教师每月涨的工资更多,并且工资低的老师每月涨的工资一般就几十块钱,少的可怜不说,还要给工资本来就高还涨好几百的老师“平均”
5、这也就不免让老师们质疑其客观合理性
6、第四,高中教师是最累的一类群体,工资严重偏低却屡次不见政策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