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2、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3、审核及录取政策(一)对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不组织考核,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习基础、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学校将于5月31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4、(二)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情况,结合招生计划、招生专业以及考生专业志愿意向,确定最终高校专项计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5、(三)经公示无异议的“厚生计划”合格资格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要求填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6、(四)“厚生计划”合格考生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生源地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批次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