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教育局转学规定(长治教育局)

1、从长治市黄岗高中往长治县转学藉的手续: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务工所在地学校就学;办理转学手续须提供《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籍迁移证明、家长工作调动证明等)

2、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晋教基[2014]13号)规定:第十七条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

3、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下同)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或外来务工人员务工地跨省、市、县发生变化确需转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同意,并经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或务工所在地学校就学

4、第十八条 办理转学手续须提供《山西省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转学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户籍迁移证明、家长工作调动证明等)

5、已在当地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还须提供省级学业水平考试证明

6、跨省转入、转出的,还须符合其他相关省份学籍管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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