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官网(上海财经大学官网)

1、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暂行办法 根据沪学位办[2006]4号文“关于调整上海市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要求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申请,特制定本最新版的暂行办法:学士学位申请资格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是上海财经大学应届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违纪作弊记录;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3笔试成绩合格;4.毕业论文通过答辩,且成绩必须“中”及以上的

2、 学士学位申请基本要求 1. 具有申请学士学位资格者,在毕业后的一年时间内(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参加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四级考试(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或一月)并通过,或在毕业前可作为社会考生多次报名参加PETS-3考试并获得笔试成绩合格证书,可作为提出学士学位书面申请的有效时间

3、如2006年上半年的毕业生,则最晚必须在2006年年底通过四级考试;2006年下半年的毕业生,则最晚必须在2007年年底通过四级考试,以后年份的毕业生以此类推

4、 2.申请者参加成人高校本科生英语四级考试集体报名,四级考试的实际成绩以上海市学位办公室公布的可授予学士学位的英语水平最低线为准;申请者参加PETS-3考试,则以获得的笔试成绩合格证书为可授予学士学位的合格标准

5、2005年6月前英语六级合格证书视为有效,所有英语六级合格证书,PETS-3笔试成绩合格证书,2005年6月后的四级考试成绩从获得之日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

6、 3.在学士学位申请的有效期内,申请者必须由本人向上海财经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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