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前,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广军和孙庆国四兄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
2、被告人孙广军犯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5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3、扩展资料:自2009年10月以来,邢台市公安局先后打掉了以王红军、宋氏兄弟、何青海、孙广军为首的涉嫌黑恶犯罪集团,有力震慑了犯罪
4、经法院审理查明:以孙广军为首的蒋云虎、高国红、田志波、屈建国、王刚、李占强、王乐谦、王玉谦、邓跃锋团伙成员
5、自1997年至2009年期间,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巨鹿县城为主要犯罪地,以寻衅滋事为主要犯罪形式,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6、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了故意伤害、强奸、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的恶势力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