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学会电话号码(昆明医学会)

1、第四条 本会业务主管单位为昆明市卫生局和昆明市科学技术协会,接受昆明市民政局的登记管理,并接受云南省医学会的业务指导

2、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址设在昆明市环城南路双龙新村243号

3、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开展医学学术交流,举办各类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报告会、论文交流会等学术活动;编辑出版《皮肤病与性病》等医学学术、医学信息期刊,为广大医务工作者提供学术交流的载体;普及医学卫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医学知识和增强自我保健意识;加强同国内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相互间的医学学术交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鼓励和组织会员及其他医学科技工作者努力学习和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会员和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的业务水平;评选和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发现、培养、推荐优秀科技人才;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权益;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方面的工作建议,承办政府各有关部门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昆明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医院评价等工作

4、 第七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5、本会设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6、第八条 会员条件个人会员1.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获得执业医师、助教、实习研究员、助理编辑、技师以上职称或非高等医学院校毕业,获得以上职称(资格)者;2.非医学院校毕业,从事与医学有关学科的工作,具备以上相应职称者;3.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有关医疗、预防、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的干部;4.其他科学技术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会员符合第3项条件者,可以跨会申请为本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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