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河南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

1、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公布开考专业的考试计划、课程考试大纲、提供自学用书、组织命题、制卷、考试实施、阅卷、考籍管理、颁布单科合格证书和审发毕业证书等工作

2、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拟订全省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的实施意见,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培训辅导的组织管理,指导各辅导院校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3、各市教育局负责本市中小学教师自学考试的管理工作、学员毕业思想品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确定本市教学点,负责教学点的管理,组织考生集体报名并到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报名考试手续等

4、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安排考点、考场、具体组织考试,管理考生的考籍档案

5、开考专业:开考数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地理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英语教育、历史教育等9个本科专业

6、确定山东省教育学院和曲阜师范大学为主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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