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会章程(基金会章程)

1、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章程OVERSEAS CHINA EDUCATION FOUNDATION BYLAW(中译本 2003年10月9日修订)第一节 说 明本文本系“The Bylaws of Overseas China Education Foundation”(英文) 的中文翻译本,在任何正式场合,或在某些地方两种文本诠释有冲突时,均以英文原文本为准

2、第二节 名称和地址第一条 本组织正式定名为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为基金会),英文名为 Overseas China Education Foundation. 本基金会的总部设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地址为:223 N. Dreamweaver Cir., The Woodlands, TX 77380, U.S.A. 基金会可以在其他地点设立办事处或办公室,基金会理事会有权在任何时候改变基金会的地址

3、第三节 性质和目标第一条 基金会是一非营利组织,根据美国联邦税务局内务法规 501 (c)( 节关于非营利免税组织的法规和美国德克萨斯州有关法律而组成

4、第二条 基金会的目标是争取从任何可能的渠道(目前主要在北美)募集资金,以促进和帮助中国的教育的发展

5、基金会特别专注于帮助中国农村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帮助贫困地区的非常落后的学校改善教育设施和条件

6、第三条 虽然本基金会主要在美国境内募集资金,但也接受来自其他国家的捐赠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fxqlsy.cn/yx/15679.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