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及录用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体能测评)、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徐州党建网、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7天
2、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4、 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选择填写《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批表》、《江苏省录用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附考察材料、体检表、《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
5、被录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6、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截止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从该职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