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征兵工作,着力优化入伍士兵素质结构,为全市干部队伍储备培养人才,根据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六部门联合印发《汉中市关于推行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汉中市推行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

重磅!陕西首家!汉中市推行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征兵工作,着力优化入伍士兵素质结构,为全市干部队伍储备培养人才,根据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全市六部门联合印发《汉中市关于推行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一、入伍带编招聘计划和条件

01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按不超过当年省政府、省军区下达汉中市征兵任务的30%确定,实有招聘人数不足时,空余计划数予以核销,由市人社局商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征兵办,根据征兵任务按比例将招聘计划下达到各县区。

02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军队应征高校毕业生入伍的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并从汉中市(汉中籍或在汉中就读)参军服义务兵役;

2.政治条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国防动员部、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的通知》(军法〔2021〕62号)执行;

3.应征前应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应符合当次征兵要求;

4.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和《关于优化调整征兵体检部分项目标准的通知》(军后卫〔2020〕358号)执行。

二、招聘程序

01应征入伍报名

应征高校毕业生自行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 )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报名截止前到所在县区征兵办现场确认并进行体格和政治初审初检。

02体检和政治考核

应征高校毕业生体检和政治考核由所在县区征兵办完成。

03发布招聘公告

市人社局在应征入伍报名的同时发布带编入伍公开招聘公告。

04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征入伍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按照市人社局招聘公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带编入伍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

05招聘考试

应征入伍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由市人社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招聘考试笔试不限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不足1:1.5的全部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和面试均设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保障。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按照市人社局招聘公告明确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带编入伍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

06人选确定及公示

市人社局按照个人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并在审批定兵结束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通知各县区人社局、相关单位按规定办理。公示有异议人选经查实被取消带编入伍资格后,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07签订聘用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与入伍所在地县区委编办、县区人社局、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区征兵办签订《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编制部门预留相应编制。

三、退役安排

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满2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所在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落户后,由县区人社局牵头,商县区委组织部、县区委编办、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参考退役人员专业特长和功绩制量化评分,原则上安排到有空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功绩制量化评分排在全市当年当次前5%-10%左右的或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的退役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由市人社局牵头,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单位,原则上安排到有空编的市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安排不再实行试用期,部队服役年限计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年限。

以下情形协议自动终止:

1.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2.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3.服役期间考入军队院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4.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自愿放弃安置的除外);

5.自部队批准退役之日起超过30日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

6.不服从安排的;

7.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放弃后不影响其他方式就业)。

四、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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