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
- 浙江2018年4月学考选考报名于1月29日-2月6日进行,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小编提醒报考本次考试的考生们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以免错过考试。
- 关于做好2018年4月学考选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 为做好2018年4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考试报名
- (一)报名对象
- 1.学考报名对象:本省2015、2016级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
- 2.选考报名对象:参加本省普通高考招生的2015、2016级高中在校生和符合高考报考条件的相关社会人员。
- 残疾考生在学考选考报名时申请提供考试便利的认定标准按《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7〕4号)执行。
- (二)报名时间
-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2月6日。
-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时间要求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选择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
- 2.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2月8-10日。
- 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逾期(时)将不予办理,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 二、报考科目
- (一)学考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 (二)选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报考科目,学考、选考科目在首次报考确定后不得更改。选考科目每生限报3门。
- (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116号)规定,2016级高中学生在此次报名时可重新选择学考和选考科目。具体办法如下:
- 1.不限门数。可以将1门或多门已参加学考的科目调整为选考科目,也可以将1门或多门已参加选考的科目调整为学考科目。
- 2.每门科目最多2次机会不变。
- 3.办理程序: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网上报名时重新选择学考和选考科目,在报名系统上填写《2016级考生学考选考科目调整确认表》,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 三、考试时间
- 日期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学考
- 选考
- 4月7日
- 星期六
- 上午
- 历史
- 8:00-9:00
- 8:00-9:30
- 物理
- 10:30-11:30
- 10:30-12:00
- 下午
- 技术
- 13:30-14:30
- 13:30-15:00
- 4月8日
- 星期日
- 上午
- 化学
- 思想政治
- 数学
- 13:30-14:50
- /
- 语文
- 15:50-17:10
- /
- 4月9日
- 星期一
- 上午
- 地理
- 生物
- 四、报考费用
- 学考科目收费按高中学考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20元(浙价费〔2013〕118号);选考科目按高考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科30元(浙价费〔2008〕185号)。
- 各地要高度重视,通过中学、当地主要媒体等渠道全面宣传考试报名政策,将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周知考生,并切实加强高考综合改革政策的宣传,确保考生知晓相关政策;要严格按规定组织学考选考报名各项工作,加强对考生信息和报名条件的核查,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要周密部署,结合考生报名情况提早谋划好考点安排;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考生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报名工作平稳有序。
-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 2018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