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部署 作者: admin 发布: 2022-09-22 13:09 评论关闭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 3月12日,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近日,教育部召开会议,对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了部署。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 3月12日,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要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近日,教育部召开会议,对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要求,各招生单位要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因校制宜,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和复试办法,确保复试工作安全、科学、公平。 会议强调,各地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前,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复试中,要采取“一平台”(进行远程复试的招生单位原则上应统一复试平台)“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过程监管,严防“作弊”。对已录取的新生,招生单位要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于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会议指出,各地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规范调剂录取工作。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招生单位(含所属院、系、所)相关调剂工作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须报招生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会议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各招生单位要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要及时、准确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相关工作办法和要求,让考生充分知晓。要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3月20日左右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fxqlsy.cn/xuexi/6139.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