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招办: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0月23日至24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事项。考前14天起,须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并填写《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健康卡与承诺书》,考生可于9月30日登陆“招考资讯网”下载打印。

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0月23日至24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最新防疫要求,市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按照如下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事项。

1.考生须提前学习有关防疫知识,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自觉遵守考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考点进行健康检查,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2.所有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前14天起,须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并填写《2021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健康卡与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卡),考生可于9月30日登陆“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打印。自10月9日至10月23日,如实填写健康卡,记录体温,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第一天上午考试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员。

3.所有考生须至少提前14天(10月9日以前)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以便我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在考前进行健康码状态监测。

4.天津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新冠肺炎已治愈出院确诊患者和尚未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入境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密切接触者;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出院后满14日且未满28日的人员;具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尚未经医疗机构鉴诊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6.考前有入境旅居史的人员,入境未满21天者不得参加考试。超过21天未满28天者,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参加考试。建议考生考前14天之前返津,在此期间不要离津。

考生如考前14天内有外地旅居史,需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7.考前14天期间,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且持考前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向报名考点报告,经综合研判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

8.考生须提前到达考点,以免因防疫工作流程导致迟到。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测量体温,若两次测量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立即到发热门诊就医,不得参加考试。

9.所有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填写完整的健康卡、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和天津健康码“绿码”进入考点、考场。缺少任意一项将禁止入场。

10.所有考生要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期间是否佩戴口罩由考生自行决定。

11.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2.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或“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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