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和中、省有关大学生村官管理精神,2019年咸阳市计划从在岗大学生村官中为县市区通过考核方式招聘159名县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经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聘的在岗大学生村官;
2.聘期内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县(市、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与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发布招聘公告
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咸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xianyang.gov.cn)、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yrs.cn)、咸阳党建网(www.xydjwz.gov.cn)统一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考核招聘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在任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报名,填写《咸阳市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县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
3、考核与考察
(1)考核和考察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察。
(2)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召开测评会的方式进行,主要查看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的两个条件。考察组应查看相关资料的原件,带回复印件。县市区委组织部、镇(街道)党(工)委应出具鉴定意见。召开测评会主要是看应聘人员聘期考核是否合格,测评程序和要求按照《咸阳市大学生村官考核办法(试行)》进行。
(3)考察主要看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主要采取谈话方式进行,谈话范围主要是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任职村“两委”主要干部、任职村党员和村民代表5人。
(4)考核实行加减分制度。考察考核结束后,考察考核组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受表彰情况、任职时间、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时间计算考核得分,并进行排名。民主评议计分办法为:100×(优秀票÷总票数)+80×(称职÷总票数)+60×(基本称职票÷总票数)。受表彰情况、任职时间为加分项目,其中受县直部门及以上表彰的进行加分,县直部门表彰每次加3分,县委、县政府和市直部门表彰每次加5分,市委、市政府和省直部门表彰每次加8分,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各部委、国务院各部委表彰每次加12分,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表彰的每次加15分。每任村官1年加1分。每任村(社区)副职及以上职务1年加2分。
4、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网站进行公布。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5、公示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以正式文件将招聘工作实施情况和拟聘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咸阳党建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选择岗位
公示结束后,拟聘用人员数量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量,本岗位聘用人员不再进行选岗。如拟聘用人员数量多于招聘岗位数量的,按照考核结果排名先后顺序进行岗位选择,如遇考核结果并列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商县市区人社局确定岗位,对不服从分配的,取消招聘资格。
7、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新聘用人员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为新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限期到单位报到。
新聘用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按照《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意见》(陕办发〔2008〕14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聘人员,不再实行一年见习期,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
四、联系电话
中共咸阳市委组织部:
33361050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3210438
关注【名企汇聘】公众号,了解最新国企事业单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