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开人才提升“枷锁”!四川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发布

 

封面新闻记者 杜江茜

1986年以来的职称制度已迎来重大改革。

4月9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诸多改革新招,被视作解开人才提升的“枷锁”。

职称改革:全国已没有统一组织职称英语考试 计算机考试仍可报名

未来,全省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完成所有系列(专业)评价标准修订完善工作;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

这意味着,不拘一格选人才,将越来越落实成可触的现实。

怎么改?

亮点1:

以德为先 将品德放在评价首位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这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

《实施意见》突出要把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首位,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品质,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亮点2:

拒绝“一刀切”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对于社会各界关心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问题,《实施意见》做出明确回应,确定“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那么,现在还能报名参加这两项考试吗?记者致电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获悉,目前,全国已经没有统一组织职称英语考试,但职称计算机考试依然可以报名。以成都市为例,今年5月26日就有一次。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职称计算机考试依然是由各个市州在自行组织,根据自身情况,有的市州每月考一次,有的一个月考两次。

亮点3:

打破“天花板” 未设置正高的系列均设置正高职称

就完善职称制度体系而言,横向上,适时调整、整合职称系列,优化专业设置,形成职称专业动态更新机制;纵向上,打破“天花板”,未设置正高的系列均设置正高级职称,拓展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外部衔接上,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交叉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

这意味着,工程、经济、会计等领域将拥有正高级职称设置。

亮点4:

破除“唯论文” 职称评选标准推行“代表作制度”

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

《实施意见》强调,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可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依据。

值得期待的是,四川还将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职称评价标准。

亮点5:

为人才松绑 打破身份、档案、地域等限制

评价机制也在进一步创新中。

职称评价方式更丰富,采用考试、评审、面试、业绩展示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价,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职称评价人员范围更广泛,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港澳台和外籍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同时,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各类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打破常规、简化手续,采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不定期的特殊评审,作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评审职称。

亮点6:

“一票否决”弄虚作假 探索建立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

近年来,为了职称评审学术造假、论文造假的丑闻不时见诸媒体,此次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时,强调了把品德特别是职业道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探索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通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亮点7:

职称评审权限下放 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

四川还将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市(州),在天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经开区、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高端产业发展集聚区等重点区域根据产业发展需要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下一步,全省将继续推动科研院所、大型医院、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实施职称自主评审,政府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并加强监督。

亮点8:

简化职称深化手续和审核环节 实现职称网上申评公示

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打破地域、所有制、身份等限制,健全权利平等、条件平等和机会平等的职称评价服务体系,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

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及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化管理,实现职称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结果公示和查询。

为何改?

“在有的地方,职称被误判为福利待遇”

田野调查中 一位学者对职称的调查与思考

“我和自己之前做的研究对比了一下,这次改革最好的趋势,就是突出了品德、能力和业绩导向,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从2015年开始,贵州财经大学公管学院的副教授何永松就和研究团队一起,脚步几乎踏遍了地域广袤的西南某省。他们和科技厅、教育厅、住建厅等多家直属机构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对话,走访下沉至县、乡、镇一级,在最基层和接地气的跋涉中,企图寻找到事业单位职称改革的“药方”。

“职称改革何去何从固然值得关注,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于职称的误读,也不能忽视。”面对记者,何永松坦言,“能够使大众对于职称评定有积极正确的认知,这是一项任重道远的工作。”

被误判的福利待遇

“有人将职称标准视为财路上的‘绊脚石’”

在小城姑娘小波的记忆中,在机关单位工作的父母每年都会说起职称的事,在那个稍显闭塞的小县城,单位职称基本都是员工按照工龄在排队,老员工优先评报,争取退休前解决职称问题。

在小波的认知中,职称就是评上后,每个月要多些钱的存在。

“职称并不是福利待遇,而是对人才技能等级的认定。”在何永松看来,小波对于职称的认知,代表着一种在基层广泛存在的误判。对此,何永松深有感触,就是因为将职称视为一种福利待遇,不少员工希望事业单位能够“照顾性”地放低职称评审条件。

曾经,在说到本市的人才队伍建设时,某市农业委员会干部直接对何永松说,基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难以获得,中级职称评定受职数限制,致使许多人员今生无望,加之经费缺乏,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应有的福利待遇未落实到位。

“有些工作人员在意识中,将职称看成是增加收入的福利待遇,希望事业单位能‘照顾性’地放低评审条件。”何永松告诉记者,有部分领导也坚持认为,职称评审应该呈现出的是最大多数人受益的局面。对于职称评定中的一些要求,何永松在走访中发现,有人云淡风轻地表示,都是买的。“包括一些基层的领导干部。”

最无奈的人才“怪圈”

“单位将职称作为福利分配给老员工”

正是因为将职称误读为福利,所以在不少条件较差的县镇,职称优先考虑老员工,这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当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的困难。

“道理很简单。”何永松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某国内重点高校毕业的博士生,留在一线城市的高校,或许要很久才能评上教授职称,但若作为人才被引进到三线城市的高校,职称问题很快解决,而那之后,他可能就会离开。

这是一个存在于基层的人才“怪圈”。调查中,何永松发现,不少本科生、研究生,宁愿呆在省城打工,也不愿到偏远一点的基层工作,好不容易引进一个人才,说不定呆不了多久,就要被其他地方“抢”走。

因此,对于稍显“金贵”的职称名额,领导会更倾向于作为福利留给一直在单位工作的老员工。“因此,基层的年轻人要成长,就面临一个问题,职称‘名分’上得不到认可。”

在此次职称改革中,职称评定告别一刀切,更多具有针对性的举措被视为解开了人才晋升的“枷锁。”在何永松看来,改革中有一点最根本的没有变,就是要求申请者具有与职称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能力,“相对而言,以后将更需要员工加强自我学习,不断充电。”

改革后

已向103所省属高校 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

去年,四川向103所省属高校下放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明确由高校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建立评审机构、自主组织开展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下放评审权后主管部门如何进行监管?

对此,四川省教育厅人事教师处副处长张旭表示,通过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巡查抽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制度等“四项制度”,来加强对高校、省级相关部门、市(州)的监管。

“去年底,各地、各高校及省级相关部门按照相应文件规定,首次组织开展了职称自主评审。”张旭透露,整体看,自主评审工作总体平稳、规范有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教师专业成长动力和教书育人积极性,促进了教师队伍建设。

会计正高级职称层级设置 已完成政策制定工作

打破“天花板”,未设置正高的系列均设置正高职称。就这一项而言,四川在会计正高级职称层级设置方面已完成了政策制定工作。

从数据上看,截至2016年,全省会计从业人员约85万人,其中具有专业技术初级职称9.6万人,中级职称5.8万人,高级职称(副高)0.4万人。与治蜀兴川强省战略所需要的会计高级人才队伍还有较大差距。

对此,省财政厅会计处处长刘绣峰透露,今年上半年,结合贯彻四川《深化职称改革实施意见》,省财政厅将与人社厅联合印发《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组建四川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随即组织开展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省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权 继续下放给成都市

截止2017年12月,全省卫生计生人员总数达71.08万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推出后,省卫生计生委在卫生职称改革方面将有更多举措。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处长李红告诉记者,将分层确定职称评价人员范围。具体而言,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将分为全省统一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省卫生高级职称。

在评价方式上,拟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继续下放省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给成都市。下放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至有条件的各市(州)。下放藏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权。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拟在大型医疗机构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并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扩大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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