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个岗位225人!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作者: admin 发布: 2022-10-10 23:13 评论关闭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兰州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和《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兰州市医疗卫生人才建设的现实需要,兰州市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现公告如下:。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4个岗位225人。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兰州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和《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兰州市医疗卫生人才建设的现实需要,兰州市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岗位面向全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及实用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54个岗位225人(岗位需求及要求见附表)。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良好。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2020年高校毕业生须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2年6月12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引进人才范围不含兰州市县区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农村定向生未满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及其他有合同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和引进: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应聘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需求表》,下载填写《兰州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在报名时间段内将报名登记表、本人简历及以下材料发送至报考单位相应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及报名登记表打包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命名。 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PDF扫描件)、院校在校证明(PDF扫描件)、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PDF扫描件)、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PDF扫描件)、《就业协议书》(PDF扫描件)、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PDF扫描件)。 往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毕业证(PDF扫描件)、学位证(PDF扫描件)、身份证(PDF扫描件)、其他岗位条件的相关证明(PDF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PDF扫描件)。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就业报到证等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PDF扫描件)。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信息与证件扫描件必须一致,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而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初审结果等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由于疫情影响,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时间通知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将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3.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当引进岗位的所有面试人员成绩均低于75分及以下时,招聘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取消本岗位引进计划。面试考核时如出现并列人员需进行加试考核,加试成绩优先者进入体检环节。 4.体检。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划和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引进人才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负担。 5.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通过调取考察对象本人档案等方式着重对考察对象是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是否违纪违规、个人诚信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考察环节中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等资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考察不合格。 6.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市卫健委等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我市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人才各岗位在体检、考察、认定等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2.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引才岗位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公告由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岗位需求表中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846332 监督电话:0931-8846059 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2日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fxqlsy.cn/xuexi/15090.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