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文职人员补充招聘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吉林地区两级法院工作实际,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用人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聘用的文职人员与用人法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经费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二、文职人员主要职责

  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审判辅助和事务性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案件审理的记录工作;

  (四)完成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方式

  吉林地区两级法院文职人员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计划

  各院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2021年吉林地区两级法院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6年6月4日至2003年6月4日期间出生);

  5.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学历,专业不限;

  6.报考永吉、舒兰、磐石、蛟河、桦甸法院,应为当地户籍;

  7.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文职人员情形的。

六、招聘程序

  文职人员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8:30—6月11日16:00,http://www.jlrcks.com.cn(请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40×高17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每人限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后,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审查截止时间为6月11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缴费。资格审核通过后的人员,于2021年6月11日19:00前完成网上缴费,考试报名费60元/人,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于2021年6月17日8:30--6月19日8:30前,到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在本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已进行的测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笔试

  考试地点在吉林省吉林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字理解、判断推理等综合知识和能力,采取闭卷方式。

  笔试考试结束一周内,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www.jlrcks.com.cn 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防疫要求:考生须于笔试考试当日提供《2021年吉林地区两级法院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考试前14天内均无出入境、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与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告知书中承诺人处需本人签名。

  (三)资格复审、速录技能测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速录技能测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关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jl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报考人员应按招聘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全日制大专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相关证明材料),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并在本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速录技能测试地点在吉林省吉林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地点在吉林省吉林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占总成绩的30%,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文职人员岗位所需要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

  (五)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总成绩按照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4∶3∶3的比例折算后产生,总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面试、速录技能测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全部考试结束后,将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jl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启动考察程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法院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进行考察。政审考察主要对通过体检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其现实表现情况。

因体检、考察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一招聘岗位的人员中,可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分别以面试、速录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经过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在中院组织下一次文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各院文员出现流失的,按照本次招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延递补。

  (九)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新聘用的文职人员与用人法院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待遇

  1.聘用制文职人员所需经费由吉林省财政统一保障。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提供相应待遇,工资数额及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方案执行。

  2.按照相关规定,聘用制文职人员在合同期内享受相关福利待遇,如出差补贴、用餐补助等福利,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权利。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jlz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政策咨询电话0432-63070920,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31-82537679,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7:00。

  九、其他事宜

  1. 在招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相关要求及工作调整信息将通过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2.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应聘的,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5.本次文职人员招聘的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报名缴费后不能变更报考信息,不予退费。

  7.招聘工作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9.招聘工作由我院督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32-63070410

  附件1:《2021年吉林地区两级法院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1年吉林地区两级法院公开招聘文职人员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4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fxqlsy.cn/xuexi/14775.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