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起,重庆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分两个批次 作者: admin 发布: 2022-09-02 07:34 评论关闭 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重庆市2021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3月25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进行网上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记者:秦健 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重庆市2021年社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3月25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认定分两个批次进行 通知明确,户籍在重庆市内,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015年及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市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及在我市就读的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等可申请认定。 申请认定还需满足一定条件: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00-4月8日17:00,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可在本批次申请。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9:00-6月25日17:00,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申请人及2021届应届毕业生均可在本批次申请。 申报前看清注意事项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认定所在区县的注意事项。 在“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的选择上,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现场确认机构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三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户籍(或学籍档案、居住证、服役所在地)所在区县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跨区县选择现场确认机构。 “申请地类型”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在持有的居住证所在区县申请认定的选择“居住地”,在学籍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居住地”。 2021届毕业生在第二批次网报时,网报截止时间前已经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现场确认机构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网报结束前尚未取得规定学历毕业证书的,现场确认机构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来源: 重庆晚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fxqlsy.cn/xuexi/1284.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