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林勇:建议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 作者: admin 发布: 2022-10-04 08:07 评论关闭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认为,“35周岁限制”现象或源于公务员招录。因此,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林勇将提出建议:考虑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解放中年劳动力,并将其作为配合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举措,从机关单位做起。在人均寿命延长、婚育年龄推迟的当下,“35周岁限制”并不适应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需要。 南都讯 记者吴璇 实习生凌景明 如今,招聘中时常出现“35周岁限制”,要求求职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国人大代表、民建中央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认为,“35周岁限制”现象或源于公务员招录。因此,在2022年全国两会上,林勇将提出建议:考虑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解放中年劳动力,并将其作为配合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举措,从机关单位做起。 林勇指出,人口增速放缓,生育率由高转低,我国将面临老龄化、少子化带来的多重挑战。在人均寿命延长、婚育年龄推迟的当下,“35周岁限制”并不适应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需要。 促进人口增长,消除年龄歧视 林勇在建议中指出,目前90后、00后已成为新的婚育主体,受多重因素影响,婚育推迟现象十分突出。婚育推迟意味着,女性在生育之后可能已经超过30岁甚至35岁,此时女性若想要重返劳动力市场就会被“35周岁限制”拒之门外。 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开,“35周岁限制”将导致现代女性进一步陷入适龄生育与职业发展“二选一”的困境。因此,林勇表示,放开“35周岁限制”有利于女性兼顾适龄生育与职业发展,是调整生育政策、促进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红利的重要配套举措。 同时,林勇提到,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既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也能更好保障每位公民的平等就业权,从而消除年龄歧视。 我国提倡平等就业,平等就业权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公务员法》第11条详细规定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在年龄上只有18周岁的下限。而放眼国际,世界上主要的大国均有反对年龄歧视的法律法规,且对于公务员的报考年龄一般不作限制。 落实延迟退休政策,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林勇表示,“35周岁限制”导致35岁以上人群遭遇就业困难,这将构成反对延迟退休的现实阻力。这便要求逐步延迟退休应与放开公务员报考年龄限制同步推进。 常理上讲,35周岁以上是一个人在智力、心理、实践经验上相对比较成熟的阶段,也更具有创造价值潜力。林勇提出,政府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社会管理工作,具备丰富的知识和阅历有助于深入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也能够把企业中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引入政府部门,提升政府部门的专业化水平和现代化治理能力。 不仅如此,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将起到示范作用,引导全社会重视使用35岁以上人力资源,营造“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 建议:修订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探索全面放开年龄限制 林勇指出,机关单位应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探索放开公务员考试35周岁限制。现行《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四章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报考公务员需满足“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的条件。他建议,将此规定修改为“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 同时,综合考虑人均预期寿命提高、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快等因素,延迟退休势在必行但不能“单兵突进”,应统筹考虑延迟退休与全面放开报考年龄,退休年龄的推迟与报考年龄的放开有必要同步推进。 不仅如此,林勇还提到,应支持部分地区和行业先行试点。对需要紧缺人才、高端人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经济落后地区,建议探索先行试点放开报考年龄限制,总结阶段性经验。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fxqlsy.cn/xuexi/11577.html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