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厦门大学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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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庚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2.第二十条嘉庚学院原则上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及相关细则。

3.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以综合性大学为依托,以艺术创作为中心,以学兼中西为基础,以开发学生潜能为目标,在跨越式发展中建立交叉学科、特色学科,推动素质教育,培养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

4.1、考生报考时须注明研究方向;2、报考01-04方向的考生的考试内容为“音乐学基础理论和曲式与作品分析”;报考05-15方向的考生的考试内容为“曲式与作品分析、和声分析”。

5.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1983年,1990年起面向全国招生。

6.1987年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003年获准设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点;2005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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