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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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上午,佛山市教育局召开媒体通气会,公布并解读《佛山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简称“中考方案”),今年中考政策基本保持稳定,中考报名时间为3月15日-26日,网上填报志愿为5月23日-31日,提前批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不变,将完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机制,严控已被录取考生的二次录取。
2020年中考日程安排
2020年考试科目与去年保持不变,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部分科目的考试顺序和时长有变化。
提前批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范围及录取办法基本不变。提前批9所学校面向全市招生,与2019年做法保持不变。佛山一中所有计划面向全市招生,其他8所学校的指标生面向本区招生,剩余计划面向全市招生。继续采用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的做法。
提前批9所学校:
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高明区第一中学
新增4所学校艺术类计划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
新增禅城实验高中、南海区第一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4所学校艺术类计划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增加优质学位全市共享。
禅城实验高级中学、南海区九江中学、南海区第一中学、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顺德区实验中学、三水区华侨中学、三水区实验中学、高明区纪念中学、高明区高明实验中学等9所学校根据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特长生。
第一批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参照普通高考经验,采用文化课和术科分的“合成总分”排序投档模式录取:合成总分由文化课总成绩(含加分)、术科成绩各占50%组成,设置文化课总成绩和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合成总分的分数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中考政策性借读生政策优化
参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非本市户籍的政策性借读生与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政策性借读生政策设置过渡期类(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2018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适用于2020至202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2023年起停止执行。
完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机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我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区教育局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
公办民办高中各类计划招生统一纳入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设置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录取。严控已被录取考生的二次录取,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计划、超班额招生或无计划招生。
扩大中职学校优质学位面向全市招生规模
大力增加职业教育学位资源供给,进一步扩大中职学校优质学位面向全市招生规模,承担高水平中职学校、省市双精准专业项目建设的学校和专业全部面向全市招生,加大职业教育宣传力度,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有序分流。
试行全面清理招生入学证明事项
进一步推进中考“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政策,试行全面清理招生入学证明事项,对满足跨部门数据共享联审核验的事项,取消或减少要求家长和学生提供证明材料。继续加强考点统筹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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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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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教育局
文:珠江时报记者 区辉成 通讯员 林建娜
编辑:丁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