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考试中,关于学制的类型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考点,尤其在山东、河南以及江西等省的考查非常细致,这里为大家整理了旧学制的类型,供大家参考学习。
旧中国的学校教育制度
我国是一个伟大的文明古国,远在奴隶制社会就有了学校,汉、唐时期就已建立相当完备的学校教育制度。除“官学”与“私学”外,五代以后开始出现书院,这样,我国封建社会的学校教育体系便告形成。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里,随着各个朝代的兴衰更替,学校教育制度也不断发生变化,但本质上始终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严格的等级性。
我国现代学校教育制度是从清朝末年开始建立的。
(1)1902年颁布的“壬寅学制”(未实行)。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中国首次颁布了第一个现代学制。该学制主要抄袭日本,由当时的管学大臣张百熙起草。该学制只颁布而没有实行。
(2)1903年颁布的“癸卯学制”(实行新学制的开端)。1903年,清政府任命张之洞、荣庆、张百熙三人重新修订,另颁发癸卯学制。修订该学制的目的是使“条目更加详密,课程更加完备,禁戒更加谨严”。该学制分为三段五级:第一段,初等教育,分初等小学堂(五年≥和高等小学堂(四年)两级;第二段,中等教育,中学堂五年;第三段,高等教育,分为高等学堂(大学预科3年)和大学堂(3~4年)。7岁入学,到28岁毕业,年限很长。该学制主要承袭了日本的学制,是中国实行的第一个现代学制。该学制明文规定教育目的是“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明显反映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另外,还规定不许男女同校,轻视女子教育,体现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特点。
(3)1912~1913年颁布的“壬子癸丑学制”。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对旧学制进行修订,颁布了壬子癸丑学制。该学制明显反映了资产阶级在学制方面的要求。明令废除在教育权方面的性别和职业限制,在法律上给予平等地位。第一次规定了男女同校,废除读经,充实了自然科学的内容,将学堂改为学校。该学制缩短了普通教育三年,同时,在实业教育之外,增设了补习学校。
(4)1922年颁布的“壬戌学制”(又称新学制或六三三学制)。1922年,民间教育团体(全国教育会联合会)与北洋政府教育部结合,进行了一次旧中国学制的重大改革,所颁布的学制称“壬戌学制”。这一学制以美国学制为蓝本,实行“六、三、三、四”制。该学制高中增加职业科,大中学校课程采用学分制、选科制,考虑到了青少年的不同需要和个性发展,体现了“五四”以来教育改革的基本方向。由于新学制比较简明实用,一直沿用到解放初期。
从清末“废科举,兴学校”到国民党结束统治,经历了近半个世纪,其问随着形势的变动,学制也有所变动。但是,由于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没有改变,社会制度腐败,生产力发展落后,科学技术发展缓慢,决定了旧中国的学制带有鲜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