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 创新项目
(高校创新长期(教育);科研院所创新长期(科技);企业创新长期(经信);文化艺术人才(宣传);金融人才(发改))
1. 尚未全职或柔性兼职回国,或2021年后回国;
2. 申报人一般应当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申报时未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当地工作,或在当地工作不超过1年。申报时回国(来华)时间不超过3年。引进后须全职或柔性兼职在当地连续工作5年以上;
3. 入选后需全职或柔性兼职到岗,并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二.青年项目
1. 尚未全职或柔性兼职回国,或2021年后回国;
2. 取得海外博士学位后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机构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有正式职位;
3. 入选后需全职或柔性兼职到岗,并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
4. 1981年3月1日后出生。
三. 创业项目(人社)
1. 2015年5月31日后回国;
2. 企业创办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后,2020年5月31日前;
3. 申报人应取得海外博士学位。
引进对象
主要围绕泛印刷、纺织、新材料、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清洁能源、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的科技创新人才,也可以是符合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项目负责人。
申报安排
申报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方法和程序为:
1、网上申报
邮箱:info@Chinazhigui.com
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将简历(命名为“浙江省级人才申报+姓名”)发送至上述邮箱,我们将及时与您联系。
2、审查推荐
各市委组织部和在省部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报送对应省直牵头单位。
3、资格复审
省专项办会同省直牵头单位组织资格复审,对破格申请进行审核,对申报人学习经历、工作履历、学术成果、知识产权、工作业绩、信用记录等信息进行查证,对直接认定申请人进行实地核查,形成进入集中评审人员名单和直接认定初步人选名单。
4、集中评审
省专项办会同省直牵头单位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确定初步人选,连同直接认定初步人选一并提交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建议人选名单。
5、实地核查
省专项办组织力量对创业人才项目建议人选进行实地核查,同步开展政审公示等工作。
6、审批公布
确定入选名单,按程序报批发文。
政策支持
对省级“人才计划”创新项目、青年人才项目和创业人才项目入选者,授予“省级特聘专家”称号,提供相应工作条件和特定生活待遇,主要有:省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科学技术奖励,地方政府予以相应配套;支持期满后,考核优秀的专家,协调给予新一个周期(3年)的科研经费支持,力度不低于前一个周期。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可直接认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推荐参评有关荣誉称号和各类奖励;可根据需要聘请担任有关平台和载体的重要职务;提供签证、居留、子女入学、住房等便利。
由申报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各类创新长期项目、创业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省特聘专家”的当然人选。由省级申报并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创新短期项目的引进人才作为海鸥计划项目的当然人选。此外,在外省申报入选创新类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年龄不超过58周岁(1961年3月1日后出生)、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或聘期结束不再续聘、全职到浙江从事创新工作的人才,可申请直接认定为省级“人才计划”人才。
给予创新人才和青年人才年薪的60%薪酬补助,每年最高60万元,连续补助5年;创业人才可直接认定地方创业类项目,给予相应启动资金和后期绩效奖励。
注:具体政策视不同城市、计划、认证层次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