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荆州日报】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2年4月27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杨运春为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应国为荆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赵吉俊为荆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李建红为荆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毛向云为荆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吴方喜为荆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鲍 峰为荆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杨 冰的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胡应国的荆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22年4月27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李亚玲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2年4月27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杨志兰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
欧阳庆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
黄 灿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李荆州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廖崇霞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郭 莉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杨 燕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肖俊文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
张 勇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谢本宏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庭长;
宋治国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庭长;
潘 龙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荆州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免 去:
李 云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郭 莉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职务;
肖俊文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 勇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何炳松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慧敏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职务;
胡 昱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荆州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宋治国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杨 燕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谢本宏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欧阳庆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廖崇霞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一庭副庭长职务。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2年4月27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夏叶林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易贤准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朱 斌为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杨儒将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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