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企业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
4.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
1.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与计提该准备的存货项目或类别应当存在直接对应关系,且导致转回的原因是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的消失,而不是其他影响因素。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
3.存货跌价准的转回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如存货已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2.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出的存货,也应同时结转。
3.如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应按比例结转。
(1)有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10×(45-0.18)=448.2(万元)
无合同部分的可变现净值=(14-10)×(42-0.15)=167.4(万元)
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S型机床的可变现净值=448.2+167.4=615.6(万元)
(2)甲公司2016年12月31日S型机床对于有合同部分没有发生减值,无合同部分发生了减值。
有合同的部分,成本为44.25×10=442.5(万元),小于其可变现净值448.2万元,成本小于可变现净值,没有发生减值;
无合同部分,成本为44.25×4=177(万元),大于其可变现净值167.4万元,因此,发生了减值。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177-167.4=9.6(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9.6
贷:存货跌价准备 9.6
M材料应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理由:甲公司生产的W型机床的成本=80+50=130(万元);
可变现净值=12×10-0.1×10=119(万元),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W型机床发生了减值。因此,M材料发生了减值。
M材料存货跌价准备的期末余额=80-(12×10-0.1×10-50)=11(万元),大于存货跌价准备的期初余额5万元,因此,M材料应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M材料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11-5=6(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6
贷:存货跌价准备 6
【提示】若期初余额16万元,则需冲回5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录:
借:存货跌价准备 5
贷:资产减值损失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