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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职改〔2018〕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6日讯(记者 宋瑶 通讯员 张帅)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据了解,此次2021年度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专业技术人员,需要申报职称的自由职业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两大类,每人每年教育培训考试总学时不低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其中,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公需科目必修课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学习内容为《广西发展新机遇》,其中课程学习计10个学时,课程考试计5个学时,共计15个学时。公需科目选修课可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上自主选课开展学习。

此外,专业科目则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专业科目学习将采取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课堂讲授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等形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专业科目不低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在培训过程中,专业技术人员需要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http://ptce.gx12333.net/),完成公需科目必修课程学习培训和考试,公需科目所获得学时直接计入个人学时档案,无需个人另行登记。

公需科目必修课考试共3次机会,3次考试均不合格者,可在培训期间电话申请开通补学补考。2013年至2020年未完成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年度仍可参加学习,完成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计入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自2022年起,仅开放近三年公需科目的补学补考。

专业科目学时认定内容则包括培训进修类、自学类、学术交流活动类、成果著作类、参与重大工作类和其他类别等。当年参加的培训、活动或取得的成果、业绩可以登记为当年的学时,不能跨年登记,已实现系统对接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登记的学时无需重复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必修课培训和考试,可通过系统自主生成并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本年度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学时达到90学时以上,其中专业科目学时达到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以上,经单位审验通过,可通过系统自主生成并打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值得注意的是,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于2022年1月31日前登录系统完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填报学时的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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