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7 06:36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丁施昊
来源:视觉中国
3月15日,记者从丽水市教育局了解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2019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办法公布。
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月20日开始进行网上预报名。
具体情况往下看。
招生学校
开发区中学
开发区第一小学
开发区第二小学
丽水市秀山小学
招生对象
户籍在开发区南明山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开发区南明山街道范围内,但符合入学报名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小学一年级:招收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招收符合入学报名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第一类:户籍在开发区南明山街道的适龄儿童。
提供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的原件。
(二)第二类:户籍不在开发区南明山街道,但有下列条件之一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第一批:父母有一方户口在开发区南明山街道的。
提供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
2.第二批:父母在开发区购买全权所有商品住房的。
提供材料: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房产证已作银行抵押贷款的,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还未办理好不动产权证的,提供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的不动产预登记证明。2020年起要求同时提供由开发区相应派出所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
房屋所有权人是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户籍须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
3.第三批:父母在开发区经商、办企业的。
提供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最近两个季度的纳税原始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未达起征点证明、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结婚证、由开发区相应派出所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的原件。
4.第四批:父母双方在开发区用工单位工作均在一年以上,并按规定在丽水市本级连续缴满一年(2018年8月31日前办理至今无中断)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提供材料:由开发区相应派出所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社保部门出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缴满一年的清单、合法的用工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
第五批:父母单方在开发区用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在丽水市本级连续缴满6个月(2019年1月31日前办理至今无中断)及以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提供材料:由开发区相应派出所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社保部门出具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缴满6个月的清单、合法的用工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
报名初中一年级的,还需提供小学阶段《学生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
符合第二类报名条件,户籍为莲都区的不需要提供 《浙江省居住证》。
报名方式
2019年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预报名
为全面了解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进行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3月20日上午8:30至3月23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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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报名二维码
(二)网上正式报名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日上午8:30至6月23日下午17:30。具体报名方法请关注“丽水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通知。
(三)现场报名
网上正式报名结果将于7月5日公布于各中小学门口,报名成功的不需要现场报名;报名未成功、未报名的进行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
2019年7月7日一天,上午8:30~下午17:30。
2.补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5日一天,上午8:30~下午17:30。
3.现场报名办法
由适龄儿童监护人带好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所选择学校的报名点进行报名。
(四)志愿填报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均需填报志愿,开发区第一小学、开发区第二小学、丽水市秀山小学三所学校选择其一,并默认服从调配。
(五)材料审核
由各招生学校组织人员,集中对各适龄儿童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录取办法
在市教育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监管和统筹协调下,按照报名条件“分类分批,依次录取”原则录取新生,直至招生计划满额为止;第二类对象涉及到养老保险年限的,按父母双方养老保险的总年限长短依次录取;养老保险时间一致的,则按照在开发区派出所登记的居住时间长短依次录取。
1.开发区第一小学、开发区第二小学、丽水市秀山小学录取办法。按照三校招生计划总数预录取,再根据报名时各自所填志愿按“分类分批,依次录取”的原则进行分校录取,当所报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从超招生计划数最多的学校开始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按“分类分批,依次录取”的原则进行调配;第二类对象涉及到养老保险年限的,按父母双方养老保险的总年限长短调配学校;养老保险时间一致的,则按照在开发区派出所登记的居住时间长短依次调配;若办学资源调整,以上述方式“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2.开发区中学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上述“分类分批,依次录取”原则进行新生录取。
3.各招生学校于8月5日在公示栏公布2019年秋季预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开发区2019年秋季中小学新生入学对象。对公示有异议经查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取消在开发区入学资格。
招生纪律
1.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2.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开发区纪检监察组对开发区公办中小学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招生咨询电话
开发区中学:
赵老师 2059322
开发区第一小学:
蓝老师 2059189
开发区第二小学:
张老师 2025831
丽水市秀山小学:
刘老师 265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