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起,考生成绩通知单将由中国邮政EMS按照考生高考报名表上填写的本市通讯地址,投递到考生家中。
在考试成绩公布前,市教育考试院提醒相关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已于6月18日、19日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的考生,可于7月15日18:00起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本次考试成绩。
2、有意向报考综合评价批次招生院校的考生,须于7月15日前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7月15日起关注所报考招生院校的初审结果,具体要求详见各校招生简章。
3、已于5月完成公安类院校报考意向登记的考生,请按相关通知要求于7月10日至7月16日(普通场)、7月22日(特设专场)分期分批到上海公安学院(浦东新区崇景路100号)参加面试、体能测评。
4、已于6月完成军队院校报考意向网上登记并提交《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的考生,请关注「上海招考热线」)发布的相关信息,查询政治考核结果。
政治考核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请按相关通知要求于7月下旬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
5、有意向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于7月26日前登录中「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完成网上报考意向登记并自行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
上海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会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报名资格审核通过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需参加后续组织的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等考核选拔程序,具体日程安排请及时关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发布信息。
6、参加本科提前批次中采用综合评价方式招生院校校测的考生,应根据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和具体要求参加校测,具体安排可咨询所报考院校。
7、报考强基计划的考生,需根据报考院校的相关安排进行强基计划“考生确认”。
强基计划试点院校公布入围考生名单后,考生需根据报考院校安排参加强基计划校测,相关“考生确认”、校测安排以及防疫要求等,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院校发布的官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