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引才聚才,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根据《宿迁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宿人社发〔2020〕19号),现就做好我市首次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01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专业技术工作方面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急需紧缺人才在相应技术岗位工作中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原则上应高于我省现行相应职称系列(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相关要求,并得到社会和业内的认可。
(三)急需紧缺人才所从事的行业,国家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02范围对象
(一)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面向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新兴业态、自由职业及专职从事科研工作的事业单位人才,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比较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
(二)可以正常申报评审认定中级职称的人才,以及经授权自主评审自主发证的高等院校人才,不在此次考核认定对象范围内。
(三)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10个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参加考核认定。
(四)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五)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六)外地驻宿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如申报考核认定,需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
03申报渠道和程序
(一)
个人申报
登陆“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qhrss.suqian.gov.cn/),在“通知公告”栏找到本通知附件,下载填写打印《宿迁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同时附个人能力业绩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社保证明能通过系统查验的免于提交。
(二)
单位审核公示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须认真对照材料原件审核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并签名盖章。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做好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材料中须提供公示情况完整材料。公示结束后,于6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属地职称工作主管部门。
(三)
上级部门复核
申报人所属地职称工作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宿迁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对申报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04材料报送要求
(一)
申报需要材料
1.《宿迁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
2.申报人相关证书(复印件)。
3.申报人代表性、标志性成果等业绩材料(复印件)。
4.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公示材料。
(二)
其他说明
1.申报人取得的业绩成果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2.申报人在填写《宿迁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中代表性、标志性成果栏目时,应主要填写应用效果,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
3.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经查实,由市人社局予以撤销。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并报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
05相关政策
(一)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考核认定一次,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考核认定的职称与评审通过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二)参加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的人员,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三)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根据需要面试答辩、现场查看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各地各单位须在6月24日前,将纸质评审材料集中送至市人社局专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市便民方舟1号楼806室,
联系电话:84359049,
电子邮箱:sqrsjzjc@163.com。
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
来源丨宿迁人社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