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对象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须为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选聘人数
共20名左右,其中男、女生各一半。
选聘条件
硕士研究生为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优先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
选聘程序
按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 名
登录泰州人才网网报,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至12月31日。
面 试
初定于2020年2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和面谈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对外地参加面试人选往返交通费给予补贴。
体 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总成绩和男女性别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公 示
拟选聘人选名单在泰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聘 用
2020年8月,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等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培养管理
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并根据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给予安家补贴和生活补贴。
对选聘人员实行为期2年的集中培养。
第一年安排到市级机关综合部门进行见习锻炼。
第二年安排到重点产业园区、乡镇(街道)进行轮岗锻炼。
集中培养期满后,根据本人特长和专业背景,定岗分配到市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
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监督电话:0523-86885399
咨询电话:
0523-86886632
(泰州市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
0523-86880623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