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公 告 2022年第154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9〕8号)精神,现将拟任领导职务...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公告
2022年第208号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发〔2019〕8号)精神,现将拟任领导职务人选公示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刘永熙,男,汉族,1973年10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葫芦岛市副市长,拟任地级市党委常委。
刘金龙,男,汉族,1977年3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辽宁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拟提名为地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杨欣璐,男,汉族,1980年12月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辽阳市副市长,拟任地级市党委常委。
柳晓东,男,汉族,1976年9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拟提名为地级市副市长人选。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2年9月30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12380(1)
举报网站:www.ln12380.gov.cn
通信地址: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10822)
2022年9月25日
来源:中华先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