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通道路运输驾驶员网上继续教育的公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道路运输行业网络远程教学平台技术规范》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改进和加强我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工作,便利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降低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即日起,开通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线上学习、成绩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道路运输驾驶员按照规定每两年完成24个学时的继续教育,一次学习24学时的继续教育对应两个诚信考核年度;
2.驾驶员自主选择线下培训机构或线上继续教育平台参加继续教育。选择线下培训机构的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后,由线下培训机构通过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录省运政系统录入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结果信息。选择线上继续教育的,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后,由平台将继续教育结果上传省运政系统。参加线上线下继续教育必须本人参加,发现刷学时及其他作弊行为,将锁定账号不得再参加网上学习。
3.从业资格证件无需再签注继续教育合格签章。个人要求确需要在从业资格证件上签注合格章的,可以持驾驶培训机构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或线上平台提供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截图,以驾培机构或线上继续教育平台为单位集中到市运政服务大厅签章。
4.道路运输驾驶员网络继续教育平台要切实履行培训主体责任,公开培训承诺、收费主体、收费金额、培训课程、培训过程、培训结果,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严格按照备案承诺的事项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及时解答驾驶员在培训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发现学时作弊及其他问题的,将不再采用该平台学习情况。
5.线下培训机构要公开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培训服务事项、联系人和服务电话,加强培训师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继续教育培训,确保培训服务质量,如发现不按规定培训、出具虚假继续教育培训证明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线下继续教育培训资格。
滨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9日
责编:董雨晴
审核:卢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