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学校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学校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49个,计划招聘95人,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9日至2004年7月8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同等学历、学位。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1)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2)应聘人员不得报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须在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岗位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其中中小学岗位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不含无证培训机构、非学科教育培训机构、私教等工作经历;幼儿园岗位工作经历不含培训机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
7.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所有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要确保按期到岗,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到岗的,或产生的纠纷等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为浐灞生态区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正式教师(编制备案制),薪酬按照浐灞生态区公办学校教师工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