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虹口区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的意见》(虹发改委〔2021〕4号)、《虹口区总部型企业认定及奖励的实施意见》(虹商务规〔2022〕3号)要求,为进一步支持贸易领域头部企业做大做强,现决定在本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虹口区贸易型总部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条件
注册登记在虹口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区商务委认定,符合相关条件:
1.以国内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人民币;
2.以国际货物贸易为主营业务,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人民币;
3.以物流仓储或国际服务贸易为主营业务,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达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人民币;
4.以平台交易为主营业务,注册会员或入驻商家超过2500家且超过30%的比例为非本市企业。其中,面向消费者的平台企业上年度交易额超过25亿元人民币;面向企业(提供企业间交易)的平台企业上年度交易额超过75亿元人民币。
02
申报材料
1.上年度审计报告;
2.贸易型总部申报表(阅读原文后下载附件);
3.其他证明材料。
03
申报方式
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区商务委。
04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
05
联系方式
虹口区商务委员会 产业发展科
地 址:飞虹路518号1号楼1305室
施老师 25658338
郑老师 25658349
邮 箱:hkswwcy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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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资料: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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