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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丽委办...

来源:丽水日报报业传媒集团

丽水又一批房屋、土地要征收啦!南城垟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4.762亩,南城富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9.3675亩,莲都区碧湖镇竹溪村、缸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93.421亩。

近日,丽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75、76、79号文件,分别拟征收丽水南城垟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南城富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莲都区碧湖镇竹溪村、缸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征收范围和红线图。

南城垟店村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4.762亩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南城富岭村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9.3675亩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莲都区碧湖镇竹溪村、缸窑村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93.421亩

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下一步,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记者 柳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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