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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又一批房屋、土地要征收啦!南城垟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4.762亩,南城富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9.3675亩,莲都区碧湖镇竹溪村、缸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93.421亩。
近日,丽水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1〕75、76、79号文件,分别拟征收丽水南城垟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南城富岭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莲都区碧湖镇竹溪村、缸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征收范围和红线图。
南城垟店村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4.762亩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南城富岭村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59.3675亩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莲都区碧湖镇竹溪村、缸窑村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93.421亩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
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下一步,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记者 柳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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