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发布紧急通知↓↓↓
关于取消石家庄考区2021年11月6、7、13、14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各位考生:
鉴于石家庄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取消石家庄考区2021年度11月6、7日和11月13、14日举行的四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石家庄考区考试项目包括,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考试。
二、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此前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三、以上四项考试在石家庄考区已完成网上缴费的,无需办理退费申请,报考费用直接退还至原支付账户,请注意查收。
因疫情取消考试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服务电话:0311-83824748、83834743。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3日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最新发布关于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延期举行的紧急通知↓↓↓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调整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部分考区考试安排的公告》,原定于2021年11月6日举行的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日期另行通知。
二、因考试延期决定不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于11月4日9:00至11月6日24:00申请办理报名费退还(操作说明见附件),待统一受理审核后,报名费用将按原缴费路径退还至支付账户,请退考人员耐心等待,可随时关注自己支付帐户的退款信息。退款后,考生将不能参加2021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考试。
三、后续考试安排调整事宜将以公告、短信方式告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考试报名网站河北地区公告栏”以及手机提示短信,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感谢各位考生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报名费退款操作说明.docx
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2日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发布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
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因疫情管控办理成绩延期的通知
各位考生:
全省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部分住宅小区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影响了部分报考人员正常参加近期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06号)文件精神,考生报名后因疫情管控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期一年。
一、申请成绩延期范围
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如期参加2021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的考生。
二、申请成绩延期的相关材料
相关考生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准考证、成绩单和疫情管控有关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填写《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成绩延期的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25日17时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报考所在地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联系方式见附件2)。
请相关考生诚信填报,不诚信申报者将严格按照人社部31号令进行处罚,取消申请资格并计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附件:1、因疫情管控考试成绩延期申请表
2、各市人事(职称)考试中心联系方式
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1月1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新发布关于202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停考的公告↓↓↓
关于202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停考的公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自然资源厅研究并报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备案同意,原定于2021年11月13日、14日举行的2021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河北省考区停考。
参加2020年度考试考生取得合格成绩的有效期相应顺延一年。因停考给各位考生工作带来的影响,敬请谅解。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0月29日
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消息,河北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原定于11月7日举行的河北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燕赵晚报综合自河北日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来源: 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