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2〕11号)、《宝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22〕108号)要求,结合宝鸡市第一中学西关校区改制及设立高新校区实际,制定如下招生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普及普惠。
(二)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三)稳字当头,逐步过渡。
二、报名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或学籍、有选择宝鸡市第一中学就读意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统筹各县区小学毕业生人数、初中学位供给、随迁子女流动及学生住宿条件等情况,结合宝鸡市第一中学历年招生数据,突出优先照顾属地学位需求,为每个县区定向分配招生计划。
(一)西关校区700人。其中:金台区200人,渭滨区150人,高新区80人,陈仓区70人,凤翔区40人,岐山县30人,扶风县30人,眉县30人,陇县20人,千阳县20人,麟游县10人,凤县10人,太白县10人。
(二)高新校区300人。其中:金台区50人,渭滨区50人,高新区100人,陈仓区30人,凤翔区15人,岐山县10人,扶风县10人,眉县10人,陇县5人,千阳县5人,麟游县5人,凤县5人,太白县5人。
四、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家长)于8月10日至12日登录“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按照相关提示提交报名信息并确认。
报名时,学生(家长)选择学籍所在县区(市外返回学生选择户籍所在县区),然后根据就读意愿选报西关校区或高新校区,但不得同时选报。逾期不补报。
五、新生录取
(一)若各校区分县区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则直接录取。
(二)若各校区分县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分校区分县区派位),届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及媒体记者现场监督,派位结果当场公布。
六、报到注册
宝鸡市第一中学根据市教育局派位录取名单组织学生报到注册。学生(家长)报到时持户口簿、素质教育报告单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宝鸡市第一中学转为公办学校后,不再执行原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并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二)西关校区具备少量学生住宿条件,仅能满足除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高新区之外县区学生住宿,高新校区不提供学生住宿,家长应理性选择报名。
(三)参与宝鸡市第一中学报名学生不再保留原学区公办学位,若未被录取由学籍或户籍所在地教体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置。
(四)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学生,由市教育局依据相关文件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五)从2023年起,宝鸡市第一中学将面向主城区小学毕业生招生,不再延伸至其他县。
来源:宝鸡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