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了解到,根据工作需要,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100名,其中文职辅警10名、勤务辅警90名。
应聘者需满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3年8月7日至2001年8月7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及两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连续三次以上或两年以内达到五次以上);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此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8月7日—2019年8月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报名地点为威海市文登区人力资源市场(威海市文登区世纪大道84号)。
报名时,需填写《文登区劳务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提供相关材料,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应聘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退军人相关材料、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体检前提交)原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时间在笔试准考证注明,报考人员需于8月12日下午到文登区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百分制计分的方法计算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职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在文登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职位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聘用环节。
对应聘人员放弃或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进行培训,试用期满并经培训合格的,派遣到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辅警岗位工作。任职后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试用及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有意者可拨打电话:0631-8813575,8981866进行报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