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桂林市公布第三批次学校、年级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开学工作有关安排,具体如下:
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春季学期
第三批次学校和年级开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幼儿园、特教学校:
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错时开学工作的通知》(市新冠防指[2020]20号)要求,经对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科学研判,现就我市第三批次学校、年级和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开学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三批次开学时间安排
小学一至三年级、特殊教育学校按照5月13日正式上课进行开学准备;幼儿园大班按照5月18日正式上课进行开学准备;幼儿园中班、小班按照5月25日正式上课进行开学准备,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如疫情形势持续向好,无其他变化则按开学准备时间组织开学;如疫情防控形势有变化,将再次进行科学研判,重新确定开学时间。
二、认真做好第三批次学校开学的各项工作
㈠继续做好幼儿园的评估复核工作。评估复核不合格的幼儿园要认真组织整改并重新申请评估复核,合格后方可开学。
㈡严格按照开学前14天每天两次的师生身体监测报告制度,学校做好详细记录,杜绝带病入学。
㈢各学校按照错时错峰要求安排学生上下学,适当拉开课桌椅距离。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实行分餐制,按照同向睡觉(幼儿园学生头脚相连)的要求安排学生寄宿和幼儿午休,适当拉开床位距离。教育学生在教室等人员聚集场所及上下学途中要佩戴口罩。
㈣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开学第一课教育,确保校园防疫保健要求落实到人。学校可建议幼儿和小学低年级学生自愿接种流感、EV71和水痘等疫苗,切实做好春夏季流行病的预防工作。
㈤走读制学校和幼儿园应实施网上注册或取消注册手续,直接安排学生于开学当日返校上课;寄宿制学校应于开学当日安排学生返校报到并正式上课。幼儿园要为履行了正常请假手续的幼儿保留学位。
㈥严格落实校园防疫晨、午、晚(寄宿制学校)检要求。随着气温升高,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对晨午检场所进行调整,可安排在进入校门后选择较为阴凉、开阔的走廊、操场等相对独立的区域进行晨午检,确保体温检测的精确。
三、做好学校“五一”假期的工作安排
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要求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假期不聚集不聚餐,不与重点地区人员接触,长假期不离开本市。有学生留校的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好住宿、用餐、体温检测、疫情防控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4月29日
来源丨桂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
桂林晚报
编辑丨梁笑天
责编丨陈佳嘉
内容总监丨玉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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